南京最好刑事律师

发布日期:2017-10-30 10:32:05 文章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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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押职员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奖励或从宽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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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何种情况下,看管所的在押职员可以得到表扬或是物质奖励?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看管所条例实施办法》第四十五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有下列表现之一的,应当分别给予表扬,物质奖励:
(一)一贯遵守监规纪律,努力学习,积极劳动的;
(二)自觉维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;
(三)爱护公物表现凸起的。
对人犯的表扬,由看管干警决定;对人犯的物质奖励,由看管所所长批准。
物质奖励只限于糊口日用品,书籍和笔记本。
看管所的在押职员何种情况下可以得到从宽处理?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看管所条例实施办法》第四十六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有下列表现之一的,看管所应当书面报请办案机关依法从宽处理:
(一)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分子,经查证属实的;
(二)劝阻人犯行凶,逃跑和其他违法犯罪流动的;
(三)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行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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